補充勞工優化計劃(ESLS)的申請並不是「填份表交上去」咁簡單。整個流程的設計邏輯是: 先證明你真的請不到本地人,再證明你開出的條件合理,最後才談輸入勞工。理解這個邏輯, 每一步要做什麼就一目了然。
第一步:確認職位適用 ESLS
ESLS 只適用於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職位。另外有三類範疇不經 ESLS 處理: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涵蓋的 照顧員職位、建造業相關計劃涵蓋的範疇,以及運輸業相關計劃涵蓋的範疇。如果你請的職位屬於這三類, 應該查閱相應的專門計劃,而不是申請 ESLS。
第二步:進行規定的本地招聘
申請前,僱主必須為每一個空缺進行規定的本地公開招聘。這一步不可以跳過——它是整個計劃的基石。 在本地招聘期間,勞工處會同步協助配對,轉介本地求職者到你的空缺。如果有本地求職者合適, 申請輸入勞工的理由自然就不成立。
本地招聘完成後,須以表格 ESLS-9(本地招聘完成證明)向勞工處申報。官方網頁沒有公佈劃一的 本地招聘所需時間,具體安排應直接向補充勞工科查詢(電話 2150 6363)。
第三步:填對申請表格(ESLS-1A 還是 1B)
申請表格有兩款:ESLS-1A 用於「常見職位」,ESLS-1B 用於非常見職位。職位是否屬於常見職位, 以勞工處的常見職位表為準。值得留意的是,用 1A 表格申請可以加快初步審核——如果你的職位在表內, 一定用 1A。
兩款表格須連同一系列附頁提交(官方表格附件包內齊備):
| 附頁 | 內容 |
|---|---|
| 附頁一 | 補充聲明(適用於獨資/合夥業務) |
| 附頁二/二甲 | 全職本地僱員數據報表 |
| 附頁三甲 | 第三方公司授權及聲明 |
| 附頁三乙 | 申請人職員授權書 |
| 附頁四 | 輸入勞工資料報表 |
| 附頁五 | 輸入勞工理由 |
| 附頁六 | 工作地點安排 |
| 附頁七 | 申請人確認書 |
此外,本地公開招聘期間刊登的招聘廣告亦須符合勞工處訂明的規定(官方網頁載有相關規定文件); 涉及內地勞務合作安排的簽證申請(2025 年 3 月 1 日起),須一併提交 ESLS-12「內地與香港勞務合作聯合聲明」。
第四步:勞工顧問委員會審議
每宗申請在批准或拒絕之前,勞工處都會徵詢勞工顧問委員會(LAB)的意見。這是程序上的規定, 僱主無法亦不必介入。這段時間要做的,是確保自己提交的文件完整、理由清晰。
第五步:批核、繳費、簽證
申請獲批後,僱主須為每名輸入勞工繳交每月 HK$400 的徵費(按合約期一次過繳付,上限 24 個月, 即每名勞工最多 HK$9,600),然後才安排簽證。標準僱傭合約(SEC)須使用勞工處指明的樣本版本—— 官方網頁以顏色區分不同版本,簽約前務必核對。
第六步:勞工抵港後的跟進
勞工抵港後8 個星期內,僱主必須讓他參加勞工處的強制簡介會,而且要給有薪假期出席。 如果其後合約有變,例如提前終止,記得用表格 ESLS-13 通知勞工處。
本篇依據勞工處官方網頁公開資料編寫(查證日期 2026 年 10 月)。表格版本、 審批安排或有不時更新,申請前請以官方網頁為準。